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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无奇的恶毒女配罢了穿越小说全文免费阅读(乔晚意宋林屿)

书法 2024-12-28 13:19:21

我爸清华,我妈北大,爷爷剑桥硕士,奶奶中文教授。

一家子的学霸基因,也不影响我基因突变后数学考八分。

从小我的家长会都是一家子划拳决定谁去,但是爷爷从不参与。

因为他说,不想一把年纪了,还要去学校当孙子。

我爸辅导作业被气得上蹿下跳,我妈安慰他说:「祖坟哪有一直冒青烟的,估计是到了冷却期。」

圈子里的孩子哪个不是人中龙凤,但我也不差,我占了一半,我在「人中」。

所以我跟圈子里的小孩儿都玩不到一起,但是我有一个超爱的竹马。

因为我考九分的时候,他考八分。

所以当十六岁这年,脑子里突然响起了一个机械音对我说:「百因必有果,你的报应就是我。欢迎来到恶女的世界,你就是天选恶毒女配。」

我整个人都懵了:「啊?你是在说我吗?」

虽然我长得不像比奇堡路人,但我的脑子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系统:「除了你没别人。你可是集居心叵测、奸诈狡猾、阴谋诡计、心狠手辣为一体的恶毒女配。」

虽然他这些话好像跟我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但是乍一听,都是聪明人才能干得出来的事情。

于是我信服的抿了抿嘴角,目光如炬的道:「谢谢你的肯定和表扬,还从来没有人这么高估过我。」

系统:「……」没你事了,玩去吧。

系统跟我说,我所处的世界是一本大女主爽文小说世界,而女主则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乔晚意。

乔晚意是我爸和前妻生的女儿,只不过在小时候走丢了。

她从小就在贫民窟长大,但是因为女主气运救了许多个各行各业的大佬级别人物,在各个大佬的栽培下,她也成为了一个小大佬。

而当她初露锋芒,被乔家接回去之后。

起初的大佬女主乔晚意还对亲情尚且有渴望,但是在我这个恶毒女配的搅合下,乔晚意终于看清楚了所谓亲人的真面目。

系统说,乔晚意离开乔家那天,雨下得比祺贵人被打死的那天还要大。

而尚且才十九岁的乔晚意,那个倔强又柔弱的背影看起来整个人都要碎了。

而这个时候,本书的大佬男主开着标配的劳斯莱斯默默地跟在乔晚意的身后,等她倒下去的那一瞬间,整个拦腰抱走。

从此乔晚意正式一路开大,并且和男主的感情线也开始发育起来。

而我这个恶毒女配和整个乔家从此开始倒霉。

剧情好土,我好喜欢。

我搓了搓手,问系统:「那我一般是怎么陷害女主呢?」

系统道:「大概就是自己崴脚,然后嫁祸给女主,说是女主推的。」

系统夹起了嗓子:「你到时候一边哭一边说:『我也不知道姐姐为什么不喜欢我呜呜呜,不不不,不是姐姐推的我,是我自己摔的。』」

我露出了一个一言难尽的表情:「你觉得这种招数是可以瞒过我清华的爸爸,还是北大的妈妈,或者剑桥留学的爷爷、还是当教授的奶奶?」

系统:「……」草率了。

「当然这些小场面是奈何不了女主的。等她和你爸出去过生日的时候,你就装病,吵着闹着要找爸爸。到时候你爸把满心期待的女主一个人留在餐厅。女主一个人在餐厅坐到打烊,孤零零的看着那个冰淇淋蛋糕一点点的融化。从此以后,女主对亲情的渴望彻底心死。」

系统说得挺有画面感的,说得我心里都有些不好受了。

系统:「啊喂,我说这些不是让你感同身受的。」

我搞不明白:「我为什么非要跟女主抢爸爸呢?爸爸本来也是她的爸爸啊。」

系统引诱道:「她回来了,你以后能继承的财产至少要少分一半。」

「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妈说了,只要我不去乱创业,我家的财产够我挥霍好几百辈子了。反正都花不完。」

「而且你都说了啊,她可是爽文女主,乔家的财产要是在她手上,那岂不是能翻好几倍。我每年还能拿更多的分红,她岂不是相当于在帮我打工。」

我越想越高兴,恨不得马上去把我那女主姐姐给带回来。

系统:「……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可能是白天和系统的交流太过于深入,以至于晚上我直接梦见了乔晚意。

小时候的乔晚意背着自己的口粮,在十八弯的山路上艰难困苦的求学,遇到冬天,山上的雪扑簌扑簌地下,小脸蛋被冻得红彤彤的,冻疮从手上脚上蔓延到脸上。

但是坚韧的女主从来没有放弃过。

等再大一点,上中学之后,乔晚意一个人打四份工。

不仅要对付餐馆老板的骚扰,每天洗碗洗到手指发白,还要被老板娘骂狐狸精,整天只会躲懒。

在乔晚意咬着手指哭的时候,我猛然惊醒。

我后怕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然后问了系统乔晚意的现在在哪里。

系统只说了一个地址。

今天是周末,我砸了自己的床头柜上的金猪,一沓一沓的红色钞票爆出来。

我也顾不了把钞票打理整齐,就这么胡乱的装进了书包里。

我掂了掂自己书包的重量,应该是够用一阵子了。

姐别怕,我来救你了。

我家隔壁就是我那小竹马所在的宋家。

宋林屿就像只能听声辨人的大狗勾,每次我从他家门口路过,他都会小跑着出来等着我。

宋林屿是宋家领养的,他长得漂亮,就是沉默寡言,不知道小时候经历过什么,有点呆呆的,最喜欢待在家里雕刻玉石玩。

但其实最开始,他的刻刀是一刀一刀的划在自己的手臂上的。

直到有一次我发现了,我带着他刻了一下午的石头。

之后他好像觉得,刻石头比刻在自己身上更有意思。

我朝宋林屿招手,他朝着我跑过来,头发湿漉漉的,右手应该是刚用了刻刀,手心红红的。

手腕上搭上一根牵引绳,我晃了晃:「宋林屿我不会再走丢的。」

「要牵。」他肯定道。

我无奈,只好妥协。

九岁那年中秋,我带着宋林屿出去买花灯,人太多不小心走散了。

把宋林屿弄丢了,我整个人慌得不行。

而宋林屿又觉得是他把我弄丢了。

等家里人把我们俩都找到的时候,宋林屿整个人都在抖,死死的抱着我不松手。

他好像根本听不见别人说话,只有我喂他吃饭的时候才微微张嘴。

宋林屿这种状态差不多持续了一年,期间我必须要在他的视线范围内,不然他就会变得异常的暴躁和失控。

从此之后,我和他出门,必定有一根牵引绳把我们俩牢牢的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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