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亲了。
脑子一热,大腿一拍,就嫁给了身体羸弱的赵知屹。
冲动的结果就是洞房花烛夜时,我独守空房。
原因是赵知屹被抬去了医馆。 事情是这样的。
赵知屹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想要以身相许。
慎重考虑下,我犹豫不决,大哥直接给出了以下理由:「第一,你俩有肌肤之亲。」
救下赵知屹时,我顺道帮他包扎了肚子上的伤口,肌肤之亲不可避免,说实话,手感挺不错的。
「第二,赵知屹长得多好看,将来你俩的孩子肯定特别好看。」
确实,赵知屹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人,白白净净,五官俊朗,往那一站,就是一道美不胜收的风景线。
「第三……」
「哥,我嫁!」 没等我哥说出第三个理由,我就同意了。
怎么说呢?食色性也。
也算走狗屎运了,天降俊俏郎君的话本桥段既然发生在我的身上了。
那我宋小锦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吗?
没等赵知屹痊愈,我就拉着他拜堂成亲了。
是的,我很急。
我怀揣着一颗激动的心,双手颤抖着想要去剥赵知屹的衣服。
迫不及待了。
实在等不及了。
窈窕淑女什么的都见鬼去吧。
老娘要当一个食色性也的俗人!
就在我把赵知屹推倒后,他竟然吐了一口血出来。
我当场就惊呆了。
我也没用多大劲儿,他怎么就不行了呢?
怕有后遗症,我哥直接将人抬到了医馆。
诊断结果竟然是身体羸弱,需要静养。
靠!得到吃不到,这是什么人间悲剧!
为了防止我狼性大发,赵知屹直接在我俩的婚床中间放了个枕头,美其曰遵医嘱,静养。
我笑了,被气得。
老娘是那样的人吗?
看不起谁呢!
作为龙虎山的二当家,这点儿定力还是有的。
当即我就表决心:「放心,在你身体没养好前,我是不会靠近你的。」 话落,明显地感觉赵知屹松了一口气,这才抱着被子缩在床边睡下。
望着他宽阔的背影,我不由得惆怅,这大体格子,怎么会羸弱呢?
「夫君,身体不舒服时,一定要告诉我,我会保护你的。」
他半晌,安静如鸡。
这是不信我还是睡着了?
「夫君?」
抽走碍事的枕头,我挨近赵知屹,伸手环在他的腰上,趁机使了点劲,手感不错。
一下, 两下, 三下…… 就在我准备摸第四下时,我为非作歹的手被擒住,黑暗中赵知屹的声音有些沙哑。
「娘子,咳咳咳咳……请自重。」
我承认我是着急了点儿,但眼前人是我夫君,长得还那么好看,我纯粹是情不自禁,情不自禁。
「呵呵,你被子掉了,我帮你找被子呢。」
我找了个蹩脚理由,赵知屹明显地不信,我感觉他又向床边挪了下,生怕我占他便宜。
果然,狗屎运不是这么好走的。
也罢,来日方长,他早晚都会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