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医生,我的病需不需要忌口?”
“火锅、烧烤、奶茶、可乐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
“我也可以早睡早起,不再熬夜。”
庄子昂盯着主治医生陈德修,一脸诚恳。
因为他隐隐感到,自已的身体状况,似乎有些不妙。
陈德修五十岁左右年纪,地中海发型,戴着厚厚的金丝眼镜。
身后满满一面墙的锦旗,默默诉说着他的医术精湛、德高望重。
“不,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
这么轻飘飘一句话,在庄子昂听来,却犹如晴天霹雳。
震耳欲聋!
陈德修递过来的诊断书上,打印着密密麻麻的医学术语,其中那个“癌”字,格外扎眼。
“陈医生,我才十八岁。”
“比你更年轻的,我这辈子也送走了不少。”
“那我还剩多少时间?”
“最多三个月,看开一点,人都逃不开这一天。”
……
庄子昂手握诊断书,不记得是怎样离开医院的。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浑浑噩噩地走在马路上,撞倒了好几辆共享单车。
十八岁的年纪,在这桃花盛开的季节,生命却已经开始倒计时。
三个月,九十天,二千一百六十个小时……
陈德修说三个月,实际上可能没那么多。
弹指一挥间,就要跟这个世界告别。
遗憾肯定是有的,但也没有特别难过。
说内心话,庄子昂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多么眷恋。
人世间的美好,跟他好像没什么关系。
爱情是什么?
是“燕子,没了你我可怎么活”。
是“阿里嘎多美羊羊桑”。
亲情是什么?
自打五岁那年,父母离婚以后,他就很少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那个所谓的“家”,不过是个晚上睡觉的地方。
每次回去,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像个彻头彻尾的外人。
只有去远在乡下的爷爷家,才能寻求一丝难得的心灵慰藉。
庄子昂自嘲,一直活到十八岁的原因,是来都来了这个世界,总不能主动寻死。
这下患上绝症,不死也不行了。
最后三个月,就让我从容赴死,谁都别来烦我。
“老板,给我一只烧鸡,不用宰,我就抱着整只啃。”
“奶茶加冰,要最高的热量、最甜的糖分、最多的反式脂肪酸。”
“臭豆腐,变态辣,多放葱花。”
……
庄子昂小时候看电视剧,看到洪七公抱着整只叫花鸡啃时,就特别向往。
今天终于实现了。
迎着路人异样的眼光,啃得满嘴流油。
心中却有种前所未有的畅快。
路过批发市场,庄子昂花三十块,买了一件花衬衫。
颜色非常艳俗,穿着活像个古惑仔。
望着镜子里的自已,他非常满意。
从小到大,他都是别人口中的乖孩子、好学生。
但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有叛逆野性的一面。
都是要死的人了,还装什么纯?
最后三个月,我要做自已,做最真实的庄子昂。
穿着张扬的花衬衫,提着啃了一半的烧鸡,庄子昂被保安拦在了校门口。
直到他出示了学生证和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保安又打电话确认了一下,才放他进去。
“唉,现在的学生,流里流气,像什么话嘛!”
庄子昂踏入校门,听着身后保安大叔的叹息,觉得有些好笑。
大叔不知道,他这个流里流气的学生,已经连续两年排名全年级第一。
是市里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只是对此刻的庄子昂来说,这些都是虚名而已。
他不会再被这些所谓的光环束缚。
正值下课时间,操场上闹哄哄的。
9班的教室门外,几个学生在追逐打闹。
当穿得大公鸡一样的庄子昂走进教室,立即吸引了全班同学的目光。
“我去,他抽什么风,居然穿成这样来学校。”
“被教导主任抓到,三千字检讨起步。”
“庄子昂昨天请了病假,这么一看,是病得不轻呀!”
……
庄子昂没有会同学们看怪物一样的眼神,一屁股坐到自已的座位上,将那半只烧鸡重新包起来,塞进课桌里。
然后将那杯反式脂肪酸含量极高的奶茶,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庄子昂,你怎么没回我信息?”
前座一个女生转过头来,眼神中充满质问。
林慕诗,校花级别的女神。
长着一双好看的丹凤眼,但目光总是带着傲气,就像一个公主。
这样的女生,身边从来不缺追求者。
或者说直白一点,就是舔狗。
庄子昂也是其中之一。
毕竟前后桌坐着,朝夕相处,青春期的男孩子,很难不对这么漂亮的女孩动心。
庄子昂掏出手机,发现有很多条未读信息。
其中三条,来自林慕诗。
“庄子昂,明早我想吃李记的生煎包,记得帮我买。”
“你今天怎么没来上学?也不回信息。”
“你要是继续玩失踪,我就不会再给你追我的机会了。”
虽然是冷冰冰的文字,但庄子昂还是能读出林慕诗那高高在上的口气。
老子都要死了,还管你给不给机会?
“你又不是我的谁,想吃什么我就一定要买给你吗?”庄子昂随手划走聊天框。
“你说什么?”林慕诗难以置信地瞪大双眼,以为自已听错了。
庄子昂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自已说话。
哪有舔狗这么横的?
“我生病了,请了病假,你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就惦记着几个破包子。”庄子昂摇摇头。
他承认,自已以前的确喜欢林慕诗。
但林慕诗对他始终若即若离,忽冷忽热。
感觉他快要放弃了,又会恰到好处地给一点希望。
就这么吊着,就是玩。
得知自已身患绝症,庄子昂终于大彻大悟,想要立即停止这种无聊的拉扯。
老子没多少日子好活了,没时间陪你玩。
“庄子昂,你这是什么态度?”林慕诗柳眉倒竖。
“林同学,我本来就没有为你买早餐的义务,买了是情分,不买是本分,你好像没有摆清自已的身份。”庄子昂不咸不淡地回答。
“庄子昂,你真的是病傻了吗?你这样会永远失去我的。”林慕诗有几分威胁的意味。
颇具规模的胸脯,一起一伏。
漂亮的丹凤眼,燃着怒火。
庄子昂眼神淡漠:“随便吧,说得我好像得到过你似的。”
林慕诗对庄子昂极度失望,气愤地转过头去。
实际上,她对庄子昂很有几分好感,毕竟他人长得帅,学习成绩好,性格也是暖男。
迟迟不答应庄子昂的追求,是还没到爱得死去活来那个地步。
不过你现在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追不到就轻易放弃?
追女生哪有你这么没有恒心毅力的?
庄子昂握着手机,犹豫了一阵,拨通了那个备注为“爸爸”的联系人。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出了这种事,还是有必要通知一下他。
电话响了很久,那边才接起。
听得出来,对方所处的环境十分嘈杂。
“爸,我的检查结果出来了,医生说……”
“是不是屁事没有?”庄文昭不耐烦地打断了庄子昂的话。
“你年纪轻轻的,有病拖两天就好了。”
“去医院纯属浪费钱,真当老子挣钱容易?”
“八筒,碰。”
听见庄文昭的话,庄子昂的心又凉了几度。
如果不是身上流淌的血脉,他不想与这个男人有半毛钱关系。
父爱如山。
他的这座山,只怕是座活火山。
庄子昂叹了口气,接着说:“你有没有我妈的电话?”
“没有,提那个女人干什么?五万。”
“他奶奶的,又点炮了。”
“我这边忙,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庄文昭急匆匆地挂断电话。
庄子昂听着手机里的嘟嘟声,嘴角浮现出一抹悲苦的笑。
我才是没什么事,就要挂了。
五岁以后,庄子昂就再也没见过母亲徐慧,后来只断断续续通过几次电话。
上一次打电话,还是三年前。
通话时长1分36秒。
徐慧极力向现任丈夫隐瞒,她还有这么大个儿子。
庄子昂向庄文昭要徐慧的电话,也只是想通知她一声,自已还剩三个月寿命。
毕竟是这个女人给了自已生命。
哪怕最开始她不是那么情愿,因为是未婚先孕,曾几次打算堕胎。
这世上绝大多数职业,都需要培训和考试才能上岗。
比如开车要考驾照,教书要考教师资格证。
可为人父母,却不用考试,只用一时兴起,一发意外,就能将一个生命带到这个世界。
很少有人关心那个孩子,愿不愿意来。
自打庄子昂记事起,几乎每天父母都是无休止的争吵。
家里的桌椅经常东倒西歪,地板上布满玻璃渣和瓷片。
直到五岁那年,他们彻底一拍两散。
离婚的时候,庄文昭和徐慧都不想要庄子昂,因为带着一个拖油瓶,会影响他们组建新的家庭。
最后在爷爷奶奶的干预下,以传宗接代为由,才劝说庄文昭留下庄子昂。
一年以后,庄文昭带回来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
两年后他们有了自已的儿子。
一个四口之家,他却像个外人。
在童话故事里,有后妈的孩子都过得很凄惨。
所以庄子昂打小就谨小慎微,在学校拼命学习,年年得奖,在家里主动做家务,照顾弟弟。
可是时至今日,弟弟都从来没叫过他一声哥哥。
这样的人生,的确没什么好留恋的。
死,或许是一种解脱。
最后三个月,庄子昂不想再看任何人的脸色,只想为自已活一次。
“儿子,你这穿的什么玩意儿?不怕老张把你活劈了?”
李黄轩是庄子昂的同桌,也是最好的死党,一向以父子相称。
他一进教室,看到庄子昂这身花衬衫,以为看花了眼。
庄子昂可是老师口中的乖学生,安分守已,循规蹈矩,从来没做什么出格的事。
“儿子,我生病了,想换个心情。”庄子昂笑着向李黄轩解释。
“不错,有品位,脖子上再加个大金链子,就更有味道了。”李黄轩也大笑着调侃。
上课铃声,在此刻响起。
黑板最右侧写着课程表,接下来是连续两节的数学课。
“灭绝师太”吴秋芳夹着课本,走上讲台。
数学课,催眠效果相当好。
才过去了五分钟,一大半同学都昏昏欲睡。
庄子昂趁吴秋芳转身写板书,伸手从李黄轩的课桌里,摸了本《天龙八部》出来。
随手一翻,就是经典名场面。
燕云十八飞骑,奔腾如虎风烟举。
“儿子,你不要命了,在灭绝师太课上看小说?”李黄轩压低嗓门,有些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
庄子昂以前上课,都是正襟危坐,全神贯注。
请了一天病假,吃错药了吗?
庄子昂才不管那么多,他要把以前想做却不敢做的事,通通体验一遍。
燃烧吧,我的青春。
“慕容公子、庄帮主、丁老怪,你们便三位齐上,萧某何惧?”
庄子昂正看到精彩之处,忽然感觉迎面而来一股杀气。
他抬起头,对上了吴秋芳凌厉的眼神。
“庄子昂,到黑板来解一下这道题。”
老师站在讲台上,往往能将学生们的小动作,看得一清二楚。
吴秋芳非常失望,今天搞小动作的,居然是全班最优秀的学生。
庄子昂走上讲台,扫了一眼题目,然后行云流水地写下解题过程。
答完以后,他潇洒地将粉笔一扔:“有不会的,再问我就是。”
气焰非常嚣张。
吴秋芳看见庄子昂完全正确的解答,铁青着脸:“庄子昂同学,你的数学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请你分享一下你的学习经验,总不能是上课看小说吧?”
“吴老师,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数学。”庄子昂回身道。
“你说什么?”吴秋芳诧异。
“我说我对数学完全不感兴趣,这玩意儿除了折磨我的脑细胞,没有一点实际用处,之所以小有成绩,全靠其他同学的衬托。”庄子昂朗声回答。
这一番话,不仅在挑战老师,更是得罪了全班同学。
太猖狂了。
吴秋芳气得一拍讲台:“小说我没收了,你给我站在教室外面听课。”
“我套你个猴子,那是我的书。”李黄轩焦急道。
“没事,我回头去她办公室给你偷回来。”庄子昂低声说。
接着他便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将《天龙八部》往讲台上一扔,潇洒地走出教室。
外面的空气,比里面清新多了。
吴秋芳望着庄子昂乖张的举止,有些恍惚。
这可是这一届最好的学生,怎么跟变了个人一样?
同学们也窃窃私语。
“庄子昂怎么了?跟个流氓一样。”
“他昨天请假了,一定是发烧把脑袋烧糊涂了。”
“你别说,他刚才还挺帅的。”
……
庄子昂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欣赏阳光照耀着树叶和青草,一片生机盎然。
这么美好的时光,在这罚站也太浪费了。
不如逃个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