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首富方家府内,杳无人迹的偏院。
“一个在乡下养了十六年才被接回来的土包子,凭什么抢我正妻之位!不要脸的东西,别以为你是嫡女就能高我一等,方誉哥哥喜欢的是我欢思淼!欢欢,你去死吧!”
女人把匕首抵在欢欢的面颊上,用尽全身力气划了下去,鲜血瞬间喷涌而出,欢欢光滑的脸蛋瞬间多了道瘆人的血沟。
“唔唔…唔唔……”被堵住嘴的欢欢压根说不出话,痛苦摇头想解释什么。
下一秒被欢思淼一刀扎进心口,如同破布娃娃般踹开。
挣扎几下,没了动静,只余绝美的蝶翼眼睫还在轻轻颤动,挂着几滴冤泪。
“二小姐,您擦擦,乡下人的血太脏了,别脏了您的手。”
一个男人冲欢思淼递了手帕,急切的咽着口水,眼底盛满邪狞的光芒。
“小人粗鄙,没见过身段这么好的女人,二小姐可不可以……”
“拿去吧,玩完把她的身体丢到乱葬岗喂狗,敢抢我的男人,她死了也别想安宁。”
男人笑呵呵答应两声,朝着没了气息的欢欢凑去,嘴里发出恶心的笑声。
拔出欢欢心窝里的匕首,放到一边,丝毫没有注意到欢欢伤口的位置闪过一抹绿光,逐渐把伤口抚平。
本该没了气息的欢欢忽然睁开眼睛,带泪的迷蒙双眼闪过一抹精光。
这是哪?她不是在末世活腻歪,自爆了吗?
欢欢有些懵,但任谁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男人,忘情地嘟着嘴往自己脸上凑都会被吓一跳。
身为末世第一个空间系和木系异能同时达到满级的强者,欢欢怎可能容许自己被猥亵?
身体的本能比思考速度更快,她立刻摸到身旁放着的利刃,迅速握住。
朝身上猥琐男人的喉咙狠狠割了过去,一击毙命!
欢欢摇摇晃晃站起来,猛的!不属于她的记忆涌进脑海里。
她穿越了,这具身体是古代大雍王朝南边,永州欢家的嫡女。
生母死了之后,第一件事便将原主赶到乡下交给农户抚养,讨外室抬正的续弦开心。
要不是欢家遇到了金钱方面的困难,需要和首富方家联姻渡过难关。
恐怕被赶到乡下十六年的原主,都没机会从三百里外的乡下农庄回到城里。
可出嫁前一天原主才知,方家打的主意是姐妹同嫁。
身为嫡女的自己为妻,堵悠悠众口;和方誉从小一块长大的庶女欢思淼为妾,掌管全家事务,有正妻实权。
既要口实体面,又要红袖添香。
原主不满这个安排拒嫁,被绑着手入了洞房,结果半道上不甘做妾的欢思淼将人劫了去。
不仅将原主剜心毁容,还让小厮玩弄原主的尸体。
这才有了刚刚她一睁眼,看见猪嘴向自己亲下来的一幕。
好他娘的恶毒!
欢欢消化了脑中多出来的记忆,捂着心口暗暗骂了句,便摇晃着失血过多虚弱的身体站了起来。
“你……”变故发生得太快,等欢思淼反应过来的时候,欢欢已经走到她的面前。
“我怎么了?还没死是吗?”欢欢舔了舔脸颊流下来的血水,擦拭着手里的匕首。
脸上那一道皮肉外翻的血痕口子,衬上那一双漆黑如墨,如同枯井般的眸子,吓了欢思淼一激灵,急忙低下头不敢直视欢欢,但很快,欢思淼反应过来了。
“没死最好,这一次我不会让你轻易解脱了,我要狠狠折磨你,把你丢去最下等的娼馆,让你生不如死……”欢思淼捏着拳狞笑。
“聒噪。”欢欢最不喜废话,动作极快地抓住了欢思淼的发髻。
匕首贴在她脸上,狠狠落下,将欢思淼的脸划出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
“啊啊啊啊!!”
欢欢这刀用尽全身力气,深可见骨。
被杀的是原主,差点被猥琐男欺负的人却是她,这份羞辱,她咽不下去。
在末世存活十年,饿惨了她连虫子都吃,却独独不肯吃亏,且极其小心眼儿爱记仇!
欢思淼所做的一切,需得偿命!
欢欢凤眸冰冷。
抓紧匕首,用力捅进了欢思淼的心窝。
“你……”欢思淼看着胸口的匕首,呼吸愈来愈困难,最后连一句诅咒都没说出口,便没了气息。
欢欢拎着欢思淼的尸体,去了前方的婚礼现场。
把奄奄一息的欢思淼扔到身穿红衣的新郎官方誉面前,质问:“就是你提出来姐妹同嫁的对吧?”
方誉看到欢思淼的尸体,瞠目欲裂,“欢欢!你这个毒妇,居然杀了淼淼!我要你偿命!!”
“偿你妈!你不骗婚,就不会害死两条人命!还想倒打一耙?”欢欢满嘴国粹。
抬起脚,直接撩阴腿踢爆了方誉的鸡蛋火腿肠。
“同时娶姐妹俩的损招亏你想得出来,齐人之福是吧,我让你齐!齐!齐个给我看看!下地狱吧骗婚渣男!艹!”
“唔!欢欢,你……疯了!来人,来人!将这贱人给我抓住!!去报官——”方誉捂着裆惨叫,一根根青筋憋得暴起,将他的脸色涨成了猪肝黑。
“被抓之前,我也要先把你这贱男人一波带走!”
欢欢握着匕首,准备替原主将方誉这个骗婚的渣男一并收拾了,省得留后患。
可说时迟那时快,欢欢抬起匕首朝着方誉的心窝扎去时,身形猛地狠狠一晃,捂着脑袋,忍受铺天盖地冲击脑海的眩晕感。
要不是及时扶住了旁边的桌子,她现在已经倒下了。
正是此时,方家的家丁迅速聚集起来,将捂裆派掌门人方誉团团护住,扬起棒子劈向了满身是血的欢欢。
欢欢勉强躲开,摸了摸隐隐生疼的心口,再摸了摸脸颊上的刀痕。
该死,这具身体失血过多,再不走的话,别说杀了方誉这骗婚的畜生,便是自己都得搭进去。
“方誉,你欠欢欢的远不止一条性命!有朝一日我会亲自来取你狗命!这段时间,我要你在活在痛苦中!”
欢欢试了试,异能还在,掌心立即氤氲起一团绿色的雾气,朝张牙舞爪要把她生吞的方誉拍去,在他脑袋里植入两颗种子,催生发芽。
细小的藤蔓从方誉的口鼻耳中不断生长出来,可怖至极。
“怪物!方家少爷是个怪物!”
宾客具乱,注意力完全没在欢欢身上了。
趁着这场暴动,欢欢顺着记忆里的方向快速跑出城,这具深受迫害失血过多的身体,终于吃不消了。
头重脚轻,视线开始模糊,欢欢轰然倒在地上,这一刹,她隐约看见一群人朝这边走了过来……
“这娘们是谁家逃婚出来的?不管,哥几个费点力装麻袋带走,卖了换几斤粮食!”
欢欢闭着眼不知道睡了多久,等她意识渐渐恢复,发觉自己被套在一个麻袋里。
双手双脚都被捆住,嘴里还塞了一块破布,透过麻袋的破洞,她隐约可以看见外头发生了什么事。
“欧瑾一,这娘们虽然长得瘆人了些,但不正合你意吗?你将就将就,别挑了,就她吧。”说话的男人环抱着手,脸上长满络腮胡,一副凶神恶煞。
被叫做欧瑾一的人,穿着粗布长衫,身形修长瘦弱,看起来只有七八岁大。
他捏着下巴思索了好一阵,最后踹了踹装欢欢的麻袋问道:“她来路正不正?”
络腮胡眯眼笑:“荒年每天饿死的人没一千都有八百,你管她来路干不干净。要不是看你们兄妹可怜,我才懒得帮你们留意这些破事,要不要,不要我就卖给别人了。”
欧瑾一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把手里一个小袋子丢给了络腮胡,将欢欢买了下来。
他招招手,角落里一男一女的五岁双胞胎,推着辆板车跑过来,兄妹三人费力把麻袋往车上一扔,飞快跑了。
欢欢躺在麻袋里一动不动,看着渐渐离远的络腮胡男人,从小口袋里摸出来一把米,喜得咧嘴狂笑,还摆出赚大了的表情。
她整个人傻了,欧瑾一丢给络腮胡的小袋子里,顶多只有五斤米,装不下再多了。
没想到她堂堂末世第一强者,穿越过来一时失足被卖,身价钱不过五斤米?!
气死姑奶奶了!欢欢将络腮胡的模样记下,方便以后寻仇。
不多时,她感觉运送自己的板车停了下来。
麻袋口被揭开,两个抹了灰的小圆脸凑到袋口打量。
“大哥哥,她,她好丑呀!”双胞胎里的男孩震惊道,指着欢欢的脸不可思议。
欢欢是个比较臭美的人,她最在乎容貌问题,哪怕在末世的时候,也坚持豢养水系异能者每日蓄水给她沐浴洗脸。
听到双胞胎男孩这么说,气得冲他直瞪眼,这次被吓哭的不仅仅是男孩,连他身边的女孩,脸色也瞬间白了。
“行了,你们两个去给爹喂点水,我来跟她说。”
欧瑾一上前,扯开欢欢嘴上乌漆嘛黑的臭布。
呸!臭死了!欢欢拼命呸了好几声。
没等欢欢开口,欧瑾一先说了:“我用一袋米把你买下,以后,你就是我们兄妹的后娘,听明白了吗?”
“……?”欢欢抬目看他,有些傻愣,“你叫我什么?”
“后娘。”
欧瑾一脸上看不出有任何情绪。
但欢欢只觉得头顶上天雷滚滚。
她听说过买妻买奴买儿女的,却破天荒头一遭听说有人买爹买娘。
想她欢欢,前世疲于奔命,连个对象都没处过,如今居然被三个小屁孩买回家,直接升级给人当后娘了。
真是好家伙!听了她都想竖大拇指!赞这几个小屁孩属牛的。
欢欢冷静了一会儿说道:“我是被那些歹人绑来的,他们连卖身契都没有,这桩买卖我不认。”
欧瑾一眸光凌厉地盯着她:“我大米都给他们了,你想赖账吗?”
欢欢目光落在双胞胎,以及躺在门板上死活不知的男人身上,沉吟片刻问道:“那点大米对你们很重要?”
“最后的粮食!”欧瑾一严肃道。
欢欢刚想说关她屁事,就听欧瑾一又说道:“如果实在不愿意,我们兄妹也不会勉强,你可以走,我就当那五斤粮食被人偷了。可看你这样子像是和人结了仇,留在永州只会有危险,不如和我们一块上路,等到了禹州,我们再分道扬镳不迟,到时候我不仅放你自由,还另外给你一些银子做报酬,如何?”
这句话落下,欢欢面色微顿,她不喜欢欠人情,尤其是几个小屁孩的人情。
要是欧瑾一强行拿着‘买卖关系’和自己说事儿,她踹开这几个小屁孩一走了之,绝无心理压力。
但欧瑾一现在也说了,她不愿意当他们‘后娘’的话随时可以走,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她虎落平阳,承蒙欧瑾一这小屁孩搭救,欠下恩情,再说走的话,未免有点白眼狼了。
“我得考虑考虑,毕竟突然给三个孩子当后娘可不算天上掉馅饼。喏,还不松绑?”欢欢冲着捆绑自己的绳子示意。
没等欧瑾一行动,那个灰扑扑的双胞胎小丫头就跑了过来,一手拿着馒头,一手拿着钝匕首,咔呲两下将欢欢身上的麻绳割开,然后把脏兮兮的馒头给欢欢递过来。
“后娘,这是姗姗中午没吃的馒头,给你吃哦~~”小丫头欧瑾姗眨眨眼,提前跟后娘搞好关系总没错哒!
欢欢迟疑,刚想拒绝,下一秒五脏庙非常不合时宜的闹起了造反,咕咕噜噜好几声。
“……”好丢人!竟然馋这个脏兮兮的馒头。
不过自她醒来到现在,得有两日了吧?都没吃过东西,已经饿了许久。
饥饿感驱使下,欢欢很没有骨气地接过了小丫头从牙缝里抠出来的馒头,猛的咬了一口,差点牙齿都给崩掉。
老天啊!这是什么时候的馒头?
丢出去能砸死人吧?
欢欢想把嘴里的‘石头’吐出去,但看着三兄妹期待的样子,强忍着磨喉伤胃的风险,将硬邦邦的馒头咽了下去。
见她吃了馒头,欧瑾姗可怜兮兮的说:“后娘,其实我们也是不得已,才想到这个馊主意把您买回来当后娘哒。我们家乡遭了难,爹爹又生怪病晕倒了。我们兄妹在乱世很容易被人抓去卖掉,也没办法带昏迷的阿爹去禹州,只好买个大人回来撑腰,如果冒犯了您,您千万不要生我们的气哦……”
欢欢看着眼前脸上灰扑扑,但容貌底子很可爱的小丫头,想着确实,这仨兄妹都挺好看的,在古代被人拐去,洗刷干净指不定会卖进什么腌臜的地方。
而且欧瑾一说的没错,她确实跟人结了仇,在永州这边是待不下去了,海捕公文指不定哪天就会找到自己头上,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速速离开才好,禹州或许是个好去处。
不过,离开之前,她得先把欢方两家欠自己的债要了!
至于这几个孩子的身份、以及他们买自己回来当后娘的初衷,究竟是不是担心逃荒路上有人不轨,欢欢没心思深究,带着几个孩子,对她逃跑也能起到掩官府耳目的作用。
欢欢想明白后轻声开口道:“行!这桩交易我做了,从今天开始,在人前我便是你们几个小屁孩的后娘,等到了禹州咱们再分道扬镳。”
“好!”欧瑾一、欧瑾迩还有欧瑾姗,三兄妹听见欢欢答应做他们的后娘,松了口气。
逃荒队后天就要启程离开永州,他们没有时间,再去找一个靠谱的人牙子买一个后娘回来。
欢欢是最好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
约定达成,欢欢不再多说废话,费力把一整个硬馒头吃完,才觉得自己还活着,四肢都有了力气。
她起身,看了看身上脏兮兮满是腥臭血污的嫁衣,问欧瑾一:“哪里有水?”
“喝的吗?”欧瑾一看着新上任的后娘问道。
欢欢摇头:“我得洗漱一下,另外,找身干净衣服给我,你爹的也成。”
她瞥了眼躺在门板上的男人,精雕细琢的俊俏五官煞白,全身除了个脑袋,其余部分都藏在被子里,不知死了还是没气儿了,穿不穿衣服不重要,还是先紧着她这个新官上任的后娘吧。
欧瑾一从包袱里扯出来一套衣袍,递给欢欢,有些紧张说道:“出了破庙往右边一直走,就能看到一条小河,那里有水。要不还是让姗姗带你去吧……?”
心知他们是怕自己跑了的欢欢没啥反应:“不用,我洗漱完就回来,想跑早都跑了,何至于跟你们说那么多,小屁孩心思挺重,跟个小老头似的。”
接过衣裳走了,独留下满脸羞赧的欧瑾一。
相比于欧瑾一的心思沉重,坐在孩他爹身边的欧瑾迩和欧瑾姗,则是念念有词。
“阿爹,我和哥哥们给你找了个媳妇儿,她会保护我们到禹州哒!您放心,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
“是呀是呀,阿爹,您快醒醒吧,迩迩觉得这个后娘乖乖的,还是您带我们去禹州,我们比较放心……”欧瑾姗说完,欧瑾迩又双手合十开始祈祷。
“你们俩不要打扰阿爹休息,姗姗,你往火堆里添把火,将这些米放进去煮了,米汤熬浓一点喂给阿爹。”欧瑾一不知从哪变出来一袋米。
欧瑾姗接过米,走了两步就迟疑道:“大哥哥,我们还有好多粮食的事儿,要不要告诉后娘呀?感觉不说的话像是在骗她。”
“不行!”
“不可以!”
欧瑾一和欧瑾迩异口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