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架空历史,人物出身有所调整,不写人物表字。)
(大脑寄存处……)
光和六年公元183年
雁门城
并州和鲜卑的边界,这也是防御北方游牧民族最重要的城镇之一。
此时。
残破不堪的城墙上站满了士兵,他们眼神冷冷的看向远方,面容坚毅,背着长弓,手里牢牢攥着长枪。
此时已经到了深秋,哪怕烈日当空,骄阳似火,整个雁门边塞小城,依然弥漫着刺骨的寒意。
“将军,鲜卑骑兵距离雁门城还有五十里。”
“将军,鲜卑骑兵距离雁门城还有三十里。”
“将军,鲜卑骑兵距离雁门城还有十里。”
城墙上的边靖楼内,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探子前来汇报鲜卑人的动向。
整个城墙上肃杀的气氛越来越浓!
军中的校尉分站于两边,而站在中央首位上的,正是雁门城的裨将军。
沈云。
只见这个年轻男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身材长的极其魁梧,却长着一张颇为俊俏的脸。
此时的他身穿汉军制式的鱼鳞甲,外面裹着红色战袍,右手握着挎在腰间的刀柄上。
威风凛凛!
一双虎目,锐利无比,整个人如同噬人的野兽一般,散发着浓浓的煞气!
寻常人看到估计吓的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再探,再报。”
沈云开口,声音清亮,带着一种自信的口吻,丝毫没有大战开始的紧张。
“诺。”
探马双手抱拳,迅速闪身而去。
“高顺,命你带500人驻守南门,务必坚守2个时辰!”
他眼神一扫看向左手边的一位清秀的将领命令道。
“诺。”
高顺双手抱拳,转身就往南门的城墙上赶去。
“张辽,命你带500人驻守北门,不可出门迎敌,务必坚守2个时辰。”
“诺!”
听到不能出城迎敌,张辽脸上露出些许遗憾,但也双手抱拳快速离开。
“郝萌,命你带500人守好西门,西门是咱们撤退之路,重中之重,能不能完成?!”
郝萌一脸郑重,双手抱拳。
“末将领命!”
袖袍一甩,郝萌也奔向西门。
“张杨命你带500士兵在城内布置,务必全部准备妥当,胜败就再此一举!”
“将军请放心,末将愿立军令状!”
张杨双手抱拳,眼神灼灼的看着沈云。
沈云大手一挥,“你我兄弟不用如此,我相信你能完成任务!”
“诺!”
张杨也匆匆下去布置了。
众人离去,边靖楼内,只剩下沈云一人,他闭上眼睛,享受着大战前最后的宁静。
没有惧怕,没有紧张,身体兴奋到颤抖,连血液都在沸腾。
整个人肾上腺素飙升,渴望这一次的收获。
“将军,鲜卑骑兵已不足一里!”
沈云猛然睁开双眼,大步流星的走出边靖楼,来到东门的城墙上。
他往前城墙下望去,一个个身穿兽皮,跨着战马的鲜卑骑兵正往这边赶来。
黑压压的一片,仿佛一波洪流!
“吁!”
冲在前面的鲜卑骑兵拉住缰绳,奔跑着的战马立即减速慢了下来。
让在城头上看着的沈云暗自点头,这帮鲜卑人还真的是个个弓马娴熟啊。
只见鲜卑人马让开一个通道,一个身穿盔甲的虬髯大汉骑着战马来到阵前。
他抬头看向城墙上的沈云,抬起马鞭遥指喝道:“城墙上的人听着,我乃鲜卑骨朵部落的首领,萨里!
快快开城投降!不然城破之时鸡犬不留!”
沈云冷笑一声,“逞口舌无用,有能耐就亲自攻上来!”
萨里不屑一笑:“我们骨朵部落三万勇士尽出,你这座边陲小城还不手到擒来。
你等还是洗干净脖子等着受死吧!”
“首领,和他废话干什么,咱们直接攻城吧,想着汉人白皙的女人我就饥渴难耐了!”
一个鲜卑人咧着大嘴淫笑着。
“哈哈!好!等城破之时,儿郎们尽情烧杀劫掠一番!”
“哦!哦!”
一个个鲜卑人兴奋的叫了起来,像一个个发情的大猩猩。
“攻城!”
鲜卑首领大手一挥,鲜卑士兵抬着云梯就跑了出来。
这些鲜卑人每年劫掠都已熟悉,只要这边陲小城一破,就再也没办法阻挡他们的铁骑了。
站在城墙上的沈云抽出战刀,对着城墙上的士兵高喊:“我要他们未上城墙,先损一万!”
“诺!”
士兵们一个个士气高涨,眼神死死盯着城下的鲜卑人。
三百步!
两百步!
一百步!
就是现在,射!
一轮箭雨,把冲在前面的鲜卑士兵射死大半,鲜卑士兵也举着弓箭反击,
但一方面是居高临下射击,一方面是举臂高射,就算射上来,也没有多大伤害。
鲜卑士兵不像汉人士兵有盾牌格挡,只是靠人数的优势往城墙这边涌来。
“放!”
嗡!
一片箭雨射向城下,带走五六百鲜卑士兵,但鲜卑士兵也已经兵临城下。
抬着云梯的鲜卑士兵把云梯架上了城墙上,随后络绎不绝的士兵朝城墙上攀来!
“倒金汁!”
沈云有条不紊的指挥着士兵。
只见一盆盆滚烫的金汁顺着云梯浇下,被泼到的鲜卑士兵惨叫着从云梯摔下,就算不被烫死也会被摔死。
金汁沾在云梯上滑腻无比,让后面冲上来的士兵也无法攀爬,只好硬着头皮忍着恶臭往上攀爬。
又一轮箭雨射下,城墙下尸体已经堆了厚厚一层。
“鲜卑的勇士们,后面的城中有美女、粮食、金银珠宝等着你们,冲啊!”
随着萨里的动员,又一批鲜卑士兵朝城墙冲来,手脚攀爬就已冲上一半。
“推!”
沈云对着士兵喊道。
城墙上的士兵,拿着木桩对着云梯推去。
眼看就要爬到城墙上的鲜卑士兵还没来得及高兴,云梯就缓缓倒了下去。
他眼神惊恐的看向下面。
只听“嘭”的一声,这名鲜卑士兵就摔倒地上,连同云梯也狠狠的砸在了身上。
当即这名鲜卑士兵口吐鲜血,夹杂着内脏死去。
“废物!”
一名雄壮的鲜卑人,捡起倒在地上的云梯直接架了起来,随后一个手脚麻利的鲜卑士兵冲了上去,直奔城墙而去。
速度之快叹为观止!
“找死!”
沈云也看到这个特别的先登士兵。
抽出战刀随手挥去,这名士兵连同云梯都劈成两半,鲜血内脏洒了一地。
沈云就这样巡视着城头,凡是身手不错的鲜卑士兵都被他斩成两段。
一时间战场变的焦灼起来。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
城墙上的士兵也疲惫起来,一时间城墙守卫变得险象环生。
幸好沈云在各个城墙上都安排好了人手,也出不了岔子。
仗打到现在,城墙下的尸体越来越多。
大概已有七八千人了。
城下的萨里也满脸焦急,这些都是他部落中的好儿郎们,就这样的死在这里!
同时他内心也非常意外。
汉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平时不都是一触即碎吗?
不都是只知道逃跑吗?
这怎么和往年的不一样啊?!
这要是再这么损失下去,他部落就要给其他部落上供称臣了!
可要是不劫掠一番,他们骨朵部落连这个冬天都过不下去了!
他们这些游牧民族不事生产,只会放牧,冬季的寒冷使牛羊没了牧草,只能赶向远方。
没有充足的粮食根本支撑不了这个冬季。
以前他们还会用牛羊兑换一些粮食。
随着汉朝的衰败,他们又开始了老本行。
劫掠!
放着免费的不抢,谁还会用东西换啊!
可这一次他们却踢在了铁板上。
这三万鲜卑士兵可是他们部落中年轻的主力。
现在的部落中只剩一些老弱病残和奴隶在看守,这回去可怎么和族人们交代啊!
萨里越想越急,看着摇摇欲坠的城防,可愣是冲不上去!
他转头看向自己身边的亲卫。
“兀立泊,我最强壮的勇士,我要你冲上城墙,把那个汉人给我杀了!
不能再让儿郎们损失了!”
被称为兀立泊的男子非常强壮,一身肌肉包在脂肪里,一脸络腮胡子,看上去十分彪悍。
“首领!兀立泊必不负所托!”
只见这个兀立泊跳下马来,极速朝城墙冲来,期间挡着他的鲜卑士兵都被他撞飞,他一步跨出2米多远。
几步就冲到城墙下。
他踩着堆在城墙下的尸体一个起跳,就来到云梯的半中腰处。
几个健步就冲上了城墙。
“杂碎们,看你爷爷来捏死你们!”
兴奋的兀立泊对着城墙上的士兵叫嚣着。
“好!”
在大军后面观看的萨里兴奋的高呼。
“不愧是我们部落中最勇猛的战士啊!
身手真是了得!
这次劫掠,我要好好的嘉奖于他!”
可他高兴的表情还没散去,一柄战刀凌空飞掷,把刚才还口出狂言的兀立泊钉死在了城墙上!
沈云刚把一个灵活的鲜卑士兵踹下去,就看见兀立泊跳上城墙,他的距离有点远,一时间赶不过去,于是就把佩刀甩了过去。
直接钉在了兀立泊的胸口上,强烈的劲道把兀立泊庞大的身躯也一同的钉在了城墙上。
“聒噪!声音这么大,吵死人了!”
一旁还惊魂未定的士兵们连忙抱拳感谢,“将军威武!”
说着他想把将军的佩刀递还回去,可当他手握到刀柄就面色一变。
这把刀他根本拔不动!
沈云走了过来,轻轻一拽就把佩刀抽了出来,顺便一脚把刀身上的尸体踢了下去。
转身对着士兵说道:“这把刀70斤,天外玄铁打造,你可挥不动它!”
士兵满脸惊讶,一脸佩服的说道:“将军神力,这么重的刀你一挥舞就一整天,丝毫不见疲惫,真乃神人也!”
“哈哈,些许蛮力罢了。”
沈云哂然一笑,接着去巡查城墙去了。
“打开系统面板。”
下一刻,一片虚拟光幕出现在沈云的眼前。
姓名:沈云
武力:90(一流武将)
统帅:70
内政:50
智谋:70
技能:百步穿杨(使用弓箭时,能在一百步内穿透杨柳树的叶子,力道精准度极高!)
疾风骤雨(使用刀类武器时,攻击力度和速度为大幅度提升,如疾风骤雨一般!)
天生神力(身体体力、耐力、力量源源不断,鏖战三天三夜也不力竭!)
神兵:天玄龙牙刀
杀戮值:2572
关闭个人面板,沈云暗道:“这一次不知道能得多少杀戮值啊?”
其实沈云是一个地球人,稀里糊涂就穿越到东汉末年并州一家农户当中。
等真的到了古代沈云才发现这个世道的残酷!
官府每年收税五成,租种地方世家的地收税三成,当地官员更是苛捐杂税想把农户手中的两成粮食也贪墨走。
整个大汉现在是民不聊生,饿死的人无数,连野外的野菜都寻不到。
田间的野兔、田鼠更是几乎灭绝。
你要问为什么不去森林打猎?
这个年头动物保护的很好,野狼、老虎山林中很常见,没两下子进去就是送菜。
城里墙角处随处可见饿死的流民,再加上天灾人祸,土匪劫匪,乌桓、鲜卑、匈奴、羌族劫掠。
生活在大汉的百姓就是在水深火热之中,卖儿卖女更是常有的事。
沈云的父母就是在他十四岁时候就遭土匪劫掠中死掉了。
沈云只好寄宿在父亲的好友家中。
忍饥挨饿都是常有的事。
父亲这位好友也不是单纯好心肠。
只是因为每次官府招兵每家每户都要交出一个青壮交差。
沈云就是被他送到了军营的炮灰,那年沈云才十五岁。
好在军营管饭,沈云这才不至于饿死。
在一次守城战中,沈云杀掉了一个劫掠的鲜卑敌军,系统才激活。
系统功能很简单,只要斩杀敌军就能获得杀戮值,杀戮值可以兑换物品、技能、丹药、武器、宝马等。
从那以后,沈云才开始了成长之路。
大大小小的战役他都记不清了。
一步步从伍长、什长、校尉混到现在的裨将军。
都是他一刀一刀,实打实的砍出来的。
他的实力也越来越强,在这个乱世中,武力才是最让人安心的东西!
这一次被并州刺史张懿派到雁门郡守城,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第一,他不是世家子弟,没有背景,并州刺史根本看不起他。
连裨将军这个位置张懿本来也是想给他儿子的。
只不过沈云获得功绩早就超过这个职位了,要是再不给的话下面的人难免不好交代。
第二,雁门郡此次凶险万分,丢了城池他好有个借口,朝廷怪罪下来全部推到沈云头上,让他能免于责罚。
这才把裨将军这个职位给了沈云。
至于守住雁门郡,张懿想都不敢想,3000人来挡住30000鲜卑大军,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看着天色逐渐变黑,和计划的时间越来越近,沈云也开始组织城头上的士兵撤退,往西门而去。
看着越来越多的人登上城墙,萨里嘴角乐开了花,只要冲入这个城池,并州将一马平川,等待着被他们劫掠!
“报告首领,雁门郡已被我们勇士攻下,我军死亡一万,重伤数千。”
萨里心里自我安慰着,没事没事,只要能进入雁门郡就稳了,到时候长驱直入劫掠一番,这些损失都能抢回来。
“敌方士兵呢?”
“报告首领,汉人守军死伤大概在千人。现在已经全军撤退,是否追击?”
“不用,汉人是出了名的奸诈,这黑灯瞎火的万一是计策就得不偿失了,等明天天亮再开始报仇!
以我们的骑兵的速度,他们阻挡不了!”
“是!”
“哈哈,各位勇士还等什么,尽情劫掠吧!”
“报告首领,我们已经仔细搜查过了,这个雁门郡是一座空城,城中的农户已经被迁移走了。
城中空无一物,就连粮食都没有留下一粒!”
“什么!这帮该死的汉人!”萨里顿时气血上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