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完视频,写完脚本,我从地下室里上来已经很晚了。
我是一个美妆博主,性格:活泼开朗自带沙雕属性。
平生最大的愿望是暴富,最大的爱好养小奶狗。
我老公是个小奶狗,但他是个穷光蛋。
无所谓,我会养他。
我对他完全是见色起意,用老一辈人的来说就是鬼迷心窍了。
当然他也是心甘情愿和我走的,我可不是拐卖人口的。
遇见他的那天晚上我刚吃完饭,打算在楼下的公园里溜达溜达消消食。
但在公园里刚走没多大一会儿,一个晃动的黑影立即吸引我的注意。
公园的凉椅上坐着个人,男人,会动的男人。
我俩视线交互的那一刻,我吓得一个机灵。
转身就想跑,还没跑凉椅上的人“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我:[....]
心想不会是碰瓷的吧,但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原则。
我朝着倒在地上的人走了过去,男人又高又壮,二十五六的样子,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第一眼看过去好清纯。
我盯了他看了好一会儿,在公园里同样遛弯的张中医说他是饿晕了,两天前就在这儿了,警察来过也没用。没事儿,灌点儿葡萄糖就好了。
我信了,粗暴的把男人翻了个身,俊美柔和的脸庞,细长的刘海盖着眼睛,浓密的双眉,高挺的鼻梁,像个贵族精灵。
把他的嘴捏着,给他灌了三支葡萄糖。
我本来想走的,但是想了想走了多亏啊,等等他醒了没准能要个***呢。
毕竟这么帅的帅哥也不是天天都能见着的。
幸而,不大一会儿,男人幽幽的睁开了眼,眼中满是清澈的愚蠢,好像海绵宝宝里的派大星。
帅哥先是醒了会儿神,然后“蹭”的一下窜了起来。
[活了?]我朝他走了两步,拿出手机打开二维码一脸姨妈笑。
[帅哥,刚刚是我救了你,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那什么先加个**吧。]
帅哥不说话,一双大眼睛明亮而又清澈的看着我。
让我的荷尔蒙上下来回的蹦跶。
我按捺不住的伸手隔着衣服摸了摸他的腹肌,[帅哥,你***号是多少?]
[.]
[叫什么啊?]
[……]
[家住在哪儿?]
[...]
[难道是个哑巴。]我小声在一旁嘀咕。
这怎么搞,没有麻烦给自己制造麻烦。别回头他家里人讹上我了,我到时候有嘴也说不清了。
有困难就找警察叔叔,我打电话给警察,过了把腹肌的痛后,丢下“有可能是傻子和哑巴”的帅哥就跑了。
笑话,三十六计走为上。
别吐槽我没人性,看破文和破看文的都懂,路边的男人不要捡,尤其是漂亮的男人,轻则坠入爱情的坟墓重则倾家荡产抄家灭族。
奈何帅哥是个跟屁虫,我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
我往东他就往东转,我往西他就往西转。
我回家,他就蹲在我家门口,可怜巴巴的。
我忍无可忍,一色之下色了一下,鬼迷心窍的向他招了招手:[进来吧。]
帅哥就这样被我拐进了家里。
第二章厨房里飘来了阵阵饭香味,在橙色灯光下,显得异常的温馨。
我靠在厨房的门上,啃着根黄瓜,调侃道:[贤夫,晚上吃啥?]
他围着库洛米的围裙站在灶台前,有条不紊的炒着菜,回头冲我笑了笑:[宫保鸡丁,鱼香肉丝,都是你爱吃的。]
贤夫叫商陆,他手上带着个金戒指上面的“商陆”应该是他的名字。
我报过警,警察来了作了简单的调查也就离开了,说让我等信儿,就没后续了。
我问他:[你愿不愿和我住在一起。]
他欣喜的点了点头。
我就把他留下来了,一留就是半年。
这半年里,商陆向我展示了什么叫24孝好男人,把隔壁的美食博主和美妆博主们羡慕的不要不要的。
张中医问我:[小邱啊!你知道这小伙子是干啥的吗,你就领回家,隔壁碎尸案了解一下。]
我:[.…]
大可不必这么咒我吧!我只是有点儿**,但罪不至死吧!
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啥的,什么都不知道,反正半年了,这人吃我的喝我的,伺候我。
我无所谓,挺知足了。
我不是没想过帮他找家人,警察局我都跑烂了,愣是没找到。
后来我直接放弃了,托人给他办了身份信息,扯了证。
我对他说:[商陆,从今往后你就是我老公了。以后就跟着我混,我就是你媳妇儿,有我一碗饭吃就有你一口吃的。]
我想真是老天开眼啊!
商陆真的就是按着我的喜好长的,会撒娇,会黏人,出得厅堂,下的厨房,床上功夫更是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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