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爱我,人尽皆知是一本古言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佚名,主角是宋留琼慧,小说主要讲述的是我本可以一辈子不嫁人,不出府,留在家里当他的瓷娃娃。可他偏偏,杀了那小厮,害我在府中唯一的乐子没了。他就得赔我乐子,得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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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宋府出了件小事。
向来仁厚慈悲的家主宋留,亲手剐了个小厮,片下三千肉,通通倒在后巷,喂给流浪狗。
流言传开,说那小厮偷了三千金,活该落此下场。
同时,也出了件大事。
宋留剐人时,不留神被剐人的刀割伤了自己的手指,血流不止。
下人慌了,四处请大夫,直到日暮时分请来致仕的太医,这才止了血,收了场。
没人再讨论被剐的那人,所有人都说主子的娇贵,以后更要小心伺候。至于被剐的原因,更无人深究。
只有我知道,是宋留发现小厮揣着块锦帕,而锦帕上有我的气味。
为了警告我莫与任何男子相近,宋留一边用人参鹿茸给吊着命,一边细细从他身上取肉。
他手上的伤,是那小厮好不容易寻到机会撞向他才留下的。
我隔着一院,听着芦野的惨叫,用颤抖的手拨弄几粒药丸。
惨叫声停了,我终于下定决心,把药吞下。
药叫牡丹茔,无毒。芦野血中有牡丹种,也无毒。
两种无毒之药透过血汗混在一起,能慢慢取人性命。
我很期待。
当晚,我赤足穿过雪夜,推开宋留的房门,把他身畔那个和我有几分肖像的女子赶下床,这才抱住宋留的胳膊。
「哥哥,冷。」
我撒着娇,把泛红的脚搭在他肩头,摇晃轻触他的面颊。
他喉结滚动,眼角发红,分明馋得不行,却慌乱抽开胳膊,隔着被褥,把我的脚抱在怀里捂。
「怎的如此作践自己。」他手心滚烫,穿透被褥,身子抵在墙上,已退无可退,倒像条受委屈的小狗。
要是让外头的人知道,富可敌国、一言九鼎的宋留有这副模样,又会怎样揣度呢?
也许他们早已臆想得不愿再想。
毕竟宋留爱胞妹,这已是旧事。
再逾矩背伦的事,都会成为旧事。
第二章我挂上乖巧的笑,「我只是怕哥哥宠了别人,就不要莞儿了。」
身子暖了起来,渗出薄汗,我于是踢开被,和宋留手足相触,又用脚趾勾弄他被包扎的手指,瘙痒之下,我「咯咯」笑了起来。
宋留嗓音低哑,「是这样吗?我当是因我处置了那贱奴,你故意自损,来气我的。」
「那种小事,我怎会在意。」我嘴上这么说。
「我误会了。」宋留低头,假装不经意以唇拂过我的足尖。
他就是这样,把对我的爱意昭告天下,让流言如锁,把我绑在他身边。
他也会趁酒醉闯入我的房间,剥我衣衫,啃我肩头,在最后一步停下来。
借口说:「哥哥进错了房,认错了人。」
虚伪自大的人,他以为没有到那步,便守住了底线。
我的哥哥,你是误会了。
我根本懒得气你,只想杀了你。
芦野帮我撬松了这座名为宋府的监牢,我得用你的命,来祭他。
我身上暖了过来,血也流到足尖。
宋留细密地吻着,我突然痛吟出声,似乎是有东西刺在了脚上。
他紧张起来,叫等在一边的女人,「你瞎了吗,把灯盏取来。」
那女子瞥了我一眼,才不情愿支着红烛照明。
火烛摇曳,好容易才看清我脚上扎了个小石块。
宋留小心翼翼将其取出,连带拽出几滴几不可见的血珠。
他立刻以唇相盖,帮我止血。
「很疼吧,莞儿,以后不许了。想我可以差人来喊我,我在刀山都会立刻到你身边。」哥哥满脸心疼和饕足。
我忍着恶心,任由他舔走血,沾走汗,「哥哥每天奔忙,我不想你夜里还这么——」
话没说完,掌灯女子却低吟出声,「老爷。」听来像在忍着痛。
我朝她看去。
为了照明,她斜举着灯,另一手捧着滚烫的蜡泪。
也许是怕蜡泪滴在宋留身上,也许是刻意卖弄。
但必须承认,她咬着唇,细眉微蹙,看起来有种病弱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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