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弃妇,为国家事业而奋斗是一本都市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嗜书,主人公叫沈昱尧宋微宁,下面一起来看下书的主要内容:「我是沈家的童养媳,却是幸运的,因为我未来丈夫与我情投意合,对我百般维护,甚至教我读书习字。然六年后,他携红颜留洋归来,满脸鄙夷嫌恶要与我和离,任由红颜一口一个封建毒物,裹脚婆的叫我。再六年,我一席华丽礼服,已在顶峰,而他却衣衫褴褛,乞怜摇尾跪在我脚边,哭着求我复合。呵,做什么美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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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郎才女貌沈昱尧回国那天,我正忙着能让沈氏粮行步入江南首富的一桩大生意。
一听他回来的消息,便突然没了谈判的心思,一心想着要回家。
匆匆应下合作,便离开了包厢。
九月清风拂过,空气中仿佛散漫着梨花的清香,明明不是春天,却诱来了春天的气息!
沈宅大门口,下了黄包车,抛给车夫几个银元:「小哥,多的请你喝酒了!」
银质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形,「叮当」一声,车夫双手捧起接下银元,顿时笑的见牙不见眼:
「得了,谢谢夫人心善,祝您心情愉悦!」
我理了理凌乱的发髻,将衣服上的褶皱抹平,才踮着小脚欣喜地朝里迎去。
已然将婆婆素日里要我遵循的礼仪规矩尽数抛到脑后。
我与夫君已六年未见,如何能不急切?
想着当年那个稚嫩善良的少年是否长高长胖了,心里便一片欢喜。
然距离正厅还有一段时,猛然听到里头传来的争执声:
「孽子,闭嘴,你怎么敢说出这么没有良心的话。」
是婆婆在怒声呵斥。
「妈,宋微宁就是一个土包子,是封建毒瘤,我与她的婚事只是有名无实,当初成婚也是迫于无奈。
「伊莉丝是我在国外结实的,与我志同道合,同样解释新思想的熏陶,只有她才是我的真爱。」
一道陌生中透着熟悉的男性嗓音,不耐中透着厌恶,唯有说到“伊莉丝”时才缓和了语气。
毋庸置疑,是我那留学六年,让我“魂牵梦索”的丈夫了。
霎时,我眉心一跳,心头微滞,轻快的步伐顿了顿,眨眼间心头却闪过无数念头,再度抬脚时,轻盈的步子便无影无踪。
突然,一时没注意,踢到门槛,发出「嘭」的声响,摇摇晃晃间差点摔到,直到一旁来人及时扶住,我才得以靠着站稳。
「小姐小心。」
是我的丫鬟春杏,正满眼心疼地看着我,张了张嘴,似还想说些什么。
恰好里边争吵地几人这时声响吸引,齐齐转身朝我看来。
我那六年未见的丈夫,此时西装革履,头发抹油,端是一副绅士模样,而一旁与他依偎而站的精致洋装小姐,确实与他才子佳人,相得益彰。
若不解内情,谁不说一句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呀,查瑞斯,这就是你哪个童养媳妻子,她还穿旗袍呢,也不像你说的那么封建保守啊,」
洋装女子压着嗓子娇嗲。
「不过她的小脚真的只有三寸吗?」
她此时正一脸高高在上的从上往下打量我,触及我的小脚时,惊奇又激动的扯着沈昱尧,好似发现了什么新奇玩意儿。
然而眼里明晃晃的恶意深深破坏了她较好的容貌,惺惺作态般让人作呕。
而我们男主人公,他发现我时,眼里明明闪过惊艳,却在听到伊莉丝的话后,拧着眉头,一脸嫌恶:
「宋微宁,六年未见,你竟学会出门抛头露面,知不知道你一双小脚,只会丢尽我沈家的脸面吗?」
远处的摆件盆栽应风摇曳,冷风触碰到皮肤激起一阵凉意,我无措的摸了摸露在外面的皮肤。
只有春杏察觉我冷,拿来了披肩,让我冰冷的皮肤回温了一些。
出门谈生意的缘故,我一般会换下一贯的宽袄长裙,常常一席深蓝绸面半袖旗袍,温婉中透着凌厉。
也因此将较好的身姿与白皮表露在外,肤白如凝脂,腰若约素。
却挡不住三寸金莲般的小脚。
他的话太过伤人,春杏在一旁扶着我,脸色胀红不贫,我按住她,以免冲动。
然而却按不住我抽痛的心脏,我难以置信的看着他,被他眼里的鄙夷灼伤,慌忙低头。
不敢相信这个一见面便用着世间顶顶恶毒的语言斥责我的男人,是我的小少爷。
忽地感受到脸颊湿凉的感觉,抬手轻触,才发现我早已泪流满面。
默默抹干泪水,掩藏起脸上的悲伤,抬头颤声道:「夫君是忘记自己那年在梨花树下的誓言了吗?」
至今十六年的情谊,终究抗不过六年异国他乡的距离。
再见已忘旧人,只顾新颜笑!
沈昱尧眉头紧皱没说话,我顺了顺心口的郁气,再度含情脉脉的看着他,端作一副贤良淑德:
「夫君若想纳妾,我自会选个良辰吉日为夫君分忧!」
伊莉丝闻言高傲的抬头望向我,单手撑住下颚,一脸鄙夷不屑:「怎么,听闻你们旧式女子不是最忍不了所谓妾室姨太了吗?你怎么随随便便就把抬妾放在嘴边?
我们新式女子,讲究的是自由恋爱,一夫一妻,可不会给人做妾。」
说完斜眼横了我一眼。
我内心讽刺,自由恋爱便是这般恬不知耻的勾搭有妇之夫吗?
她不说话还好,一说便惹毛了婆婆,尖声便大骂起来:
「好你个贱蹄子,轮得到你胡咧咧吗?」
「啊啊,查理斯救命啊!」
两人在诺大的堂屋里追逐,大打出手,毫无名流世家风范。
而我的丈夫为了护着她,被婆婆打了好几下,场面一片狼藉。
哦,对了,忘了说,沈家不是什么名流,不过是小门小户的商贾罢了。
第二章 祖训沈家历代经商,到了沈昱尧他爹也就是我公公这一代,早已落魄。
但是祖传家训在江南一带却是是独树一帜,祖辈没有出过一夫多妻妾的例子,一贯守的是一夫一妻的族规。
这一点倒是与那新思潮不谋而合。
因此,公公回家后,罚沈昱尧在祠堂面对列祖列宗跪着,几十年没见过血的家法抽的他鬼哭狼嚎,那一席体面的西装破烂不堪,却始终不肯低头。
甚至恶狠狠地看着我,好似我是那阻拦了刘郎与织女的银河:
「我和宋微宁的婚姻有名无实,如今我找到了真心相爱的人,父亲母亲却不为我感到高兴,
「我还是不是你们的亲儿子了,却一心维护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是被她下蛊了吗?」
我垂头在一旁倚靠春杏站着,闻言只低声啜泣,实际上手里的帕子几乎被我扯烂。
讽刺的扯了扯嘴角,他又有什么资格指责我,若不是我,沈家早破产了,他哪里来的银钱安然在外留学六年。
公爹抬眼心虚的看了我一眼,原本累得气喘吁吁而停下的鞭子再度怒气冲冲地挥舞起来,嘴上不停地教训道,「孽子,当初就不应该让你去留那劳什子的洋,学问没看出来,倒是把洋人那见异思迁学了个尽…」
却始终不反驳沈昱尧对我的恶意骂名。
婆婆看着伤痕累累,气息奄奄的儿子,即是心疼又是生气,胸口剧烈起伏,压抑着气性。
握着我的手安慰,承诺只要这个家她还当,就不可能让我做妾,最多让那小蹄子从侧门进来。
然公公却不同意,只因沈家自古没有一夫二妻的,不合祖训。
我冷眼看着这场闹剧,丈夫的辱骂、仇视的眼神,公公的虚伪与隐瞒,婆婆的暗示与威胁,让我仿佛置身冰天雪地,浑身冷的发抖,手紧紧攥着,指甲陷入手心的刺痛让我回神。
不是早就认清他们了吗?
却不曾想,沈昱尧也如出一辙。
该说不愧是一家人吗?
民国九年,正逢社会新旧思想交替,全国掀起出国留洋潮。
沈昱尧无心家族生意,一心想在文学上名垂青史。
因此也想着出国学习,增添见识。
好不容易公婆松口,唯一的要求便是先成家,与我成婚,他也欣然同意了。
而我本就是沈家为他买来的童养媳,且与他青梅竹马共处十年,感情甚好,成婚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那年我正好碧玉年华,是女子如花似玉的年纪,红色盖头下面若桃花,满心欢喜等待夫君揭盖头。
却不想我欢天喜地的在闺房等他半宿,只得到他已经上了轮船的消息。
明明前一秒还在梨花树下与我诉说海誓山盟,后一瞬便连个背影也不曾留下,留我独守空房。
如今六年过去,他成了新社会的进步青年,我成了旧社会的毒物。
只怪我忘记问他,那一句誓言,是这辈子还是下辈子!
不禁感叹,
若我真同那深闺大院不曾见过风雨的温室娇花,不曾窥视世间的阴暗,不成有所保留,
我是否同那千千万万被抛弃的旧式女子一样,以泪洗面,郁结终生。
可是,还是不甘心啊!
后来他们如何争执我已不在意,只含泪点头,一副任凭他们作主的乖巧儿媳妇模样。
但是,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任人宰割,随时可弃的野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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